报告公示
19
2024
-
09
瑞昌市人民冲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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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瑞昌市人民冲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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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北路13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范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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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瑞昌市人民冲压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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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瑞昌市人民冲压有限公司前身是国营人民机械厂(国防工办企业)劳动服务公司,是由国营人民机械厂主办,创立于1970年3月,以厂内职工随迁家属为劳动主体的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生产各类冲压件和铸件。改制后根据产品性质不同成立了九江三钻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冲压有限公司、九江新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现己注销关闭)三个公司。2001劳动服务公司由职工收购,成立瑞昌市人民冲压有限公司。公司未改变生产模式,仍然以生产各类汽车冲压零件为主。注册地址为江西省瑞昌市人民北路138号,注册资本1260万元,法定代表人许钟斌,营业执照准许经营范围:汽车配件、铁锅、普通机械制造、销售,地理坐标东经115°39′33.86″,北纬29°41′46.58″。用人单位采用剪板、冲压、机加工、焊接、预处理、电泳等主要工艺进行生产,生产规模为40万套汽车配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瑞昌市人民冲压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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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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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吴锋 |
调查时间 |
2024.3.1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范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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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连明宇、黄俣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3.20-2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范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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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高温、其他粉尘、紫外辐射、电焊烟尘、二氧化碳、硫酸、壬基酚聚氧乙烯醚、硝酸锌、磷酸、柠檬酸、碳酸钠、氢氧化钠、环氧树脂、二丁基氧化锡、2-丁氧基乙醇、甲基异丁基甲酮、乳酸等。 噪声、其他粉尘、电焊烟尘、紫外辐射、二氧化碳、硫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磷酸、2-丁氧基乙醇检测结果都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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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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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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