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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9

2024

-

09

九江正荣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正荣石业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向总

项目名称

九江正荣石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正荣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向亮,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选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用人单位主要采用切割、打磨等工序进行石材加工以及采用破碎、筛分、水洗等工序进行机制砂生产,可达到年产3000立方花岗岩饰面石材和20万吨机制砂的生产规模。用人单位主要建设内容有3栋生产厂房(1栋闲置)、办公楼、2栋宿舍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第5号公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九江正荣石业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负责人

吴锋

现场调查人员

吴锋、

调查时间

2023.11.23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向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伍家强、刘丽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1.25-2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向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手传振动、矽尘等。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序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超标岗位数

1

噪声

11

3

8

2

手传振动

1

0

1

3

矽尘(呼尘)

11

5

6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