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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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江西天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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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天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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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滨江东路10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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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廖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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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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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廖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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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汪胜萍/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4年0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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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明宇、赵升 |
采样日期 |
2024年08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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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4年0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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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工频电场、噪声、高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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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工频电场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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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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