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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2

2024

-

08

九江飞籁特艇业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九江飞籁特艇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

熊晓倩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熊晓倩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朱慧

调查日期

2024年07月20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黄俣

采样日期

2024年07月23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4年08月06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甲酸、乙酸、丁酮、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测结果见下表:

表7-1检测结果统计一览表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合格率(%)

1

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粉尘

1

1

100%

2

甲酸

1

1

100%

3

乙酸

1

1

100%

4

丁酮

1

1

100%

5

苯

1

1

100%

6

甲苯

1

1

100%

7

二甲苯

1

1

100%

8

乙苯

1

1

100%

9

苯乙烯

1

1

100%

10

噪声

5

5

100%

11

高温

2

0

0%

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各岗位接触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限值。

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噪声强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2个作业场所WBGT指数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高温超标原因分析:本次检测为夏季高温季节,作业现场为单层钢制结构车间,散热性较差,作业现场仅设机械风扇进行通风散热。

结论及建议

1)高温超标岗位应错开高温时段作业,缩短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并配发防暑降温物资。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4)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