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名称

报告公示



12

2024

-

04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荣祺大道西段北侧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韩总

项目名称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项目简介

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5月,注册资金2000万元,是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郑州沃特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郑州沃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金42850万元,是通过国家发改委备案(第二批)的节能服务企业。主要从事节能节电、固废利用、余热发电等项目技术服务,通过 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火电、水泥、钢铁、铝业、化工等高能耗企业提供节电或固废利用综合解决方案。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由公司对节能项目进行投资,在合同期内公司拥有节能设备所有权,与用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回收投资和实现盈利,在合同结束后,设备所有权和全部节能效益归客户所有。目前已在多家火电、水泥、钢铁企业实施了项目,取得节能降耗的“双赢”的效果。

2017年,沃特节能正式登陆新三板(股票代码为:871464),开启了资本运作的新征程。与此同时,公司在国家售电侧改革之后,第一时间取得了售电业务资质,新组建的售电业务团队向这一崭新领域迈出了坚实步伐。未来,沃特将持续关注钢铁、电力等大型用能企业的市场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打造高效的节能服务平台;始终站在行业最前沿,以战略合作与风险投资的形式,为高能耗行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大钢铁集团”)是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方大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以钢铁为主业,并成功向汽车弹簧、矿业、国内外贸易、房地产、建筑安装、工程技术等行业多元发展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是方大集团战略规划中确定的主营业务板块之一。方大钢铁集团以生产建筑、工业用钢为主,拥有完整的生产线,年产钢能力1600万吨,现有在岗员工2万余人。方大钢铁集团总部位于江西省南昌市,旗下控股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钢公司”),分别是中国最大的弹簧扁钢和汽车板簧生产基地、中国最大建筑用钢生产基地之一。

方大特钢打造生态森林旅游式工厂,将环保作为企业必须主动承担的社会责任和“生命线”,严格执行“遵守环保法规,贯彻污染预防,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改善环境”的企业环境管理方针,是江西省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单位,是国家环保部公布的第一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评估的重点企业。近年来,方大特钢积极淘汰高能耗、高污染落后装备,先后实施了原料转运站粉尘治理、烧结和球团烟气脱硫等近百个环保项目,有效控制了工业废水、废气以及噪音污染, 实现了全部工艺污染防治设施的完善配套。吨钢排水、吨钢排放 COD、吨钢排放 SO2、吨钢排放烟粉尘等主要环保指标均优于《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一级基准值,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在此背景之下,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合作协议,为方大特钢提供年消纳120万吨钢铁渣综合处理方案,其中消耗矿渣96万吨,钢渣尾渣24万吨。

该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厂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建设规模为年产2×60万吨双掺粉生产线;采用辊压机终粉磨系统生产钢渣矿渣双掺粉,产品满足S95级矿粉标准。

建设项目为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鼓励类建设项目。永修县行政审批局对赣江新区诺科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废钢渣水渣综合再利用项目予以备案,项目统一代码为2305-360425-04-01-621794,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项目负责人

朱慧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吴锋

调查时间

2024.01.2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韩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一氧化碳、高温、噪声

评价结论与建议

预期效果结论:本项目采用多种预防、控制措施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影响。工作场所中绝大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将可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能够满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项目设计所达到的职业病防护水平与国内同类建设项目对比处于同等水平。建设项目投运后,只要严格落实本设计提出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基本可行,可保障劳动者健康。

建议:

1.建议企业在项目建设中落实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的设计,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要求,该项目与员工签署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告知劳动者,将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3.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以及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应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加强职工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该项目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体检和定期随访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应保证有害工种的体检率。

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试运行30天到180天内,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