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1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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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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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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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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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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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彭泽长兴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于2012年4月注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精细化工原料、化工中间体的生产和经营;公司位于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占地面积约40亩。法人代表:聂锋,注册资金:1100万元人民币。用人单位即是结合原收购企业在前两步成熟工艺联硫化、氧化水解的工艺优化基础上,通过自主研发,采用废水萃取回收有效成分降低成本,连续化加氢绿色工艺做支撑,实现国家总体要求的清洁化生产工艺,利用母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子公司江西众力化工的余热优势,降低生产成本,依托母公司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技术和资金实力,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此基础上,提出利用原彭泽长兴化工原有500吨/年的邻氨基苯磺酸生产线,投资2000万元对原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达到年产2400吨邻氨基苯磺酸的生产能力。该技术目前属于国内领先的技术,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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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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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李小林 |
调查时间 |
2024.6.12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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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冰、彭正奎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6.17-2024.6.1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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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硫化钠、氢氧化钠、硫磺、邻硝基氯苯、氯酸钠、盐酸、邻硝基苯磺酰氯、甲醇、一氧化碳、过氧化氢、氨、硫化氢、噪声、高温。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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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本项目噪声从检测结果分析,后处理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本项目噪声危害较大,针对噪声提出以下建议: ①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监督佩戴、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 ②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必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对新入厂或转岗员工(接触噪声)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③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定期对设备保养打油、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④条件允许,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 针对高温危害治理的建议 本项目高温为工艺的固有高温,本次采样期间高温未检测(检测时间为6月份,非高温季节),为防止相关作业人员发生职业性中暑,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①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②夏季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合理的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作业; ③设立附带空调的操作室或休息室,且空调须定期保养,保证其能启动防暑降温的效果; ④应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⑤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接触室外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 针对粉尘危害治理的建议 本项目粉尘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粉尘危害较大,针对粉尘提出以下建议: ①本项目接触粉尘的岗位主要集中为包装,虽检测结果均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粉尘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粉尘的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②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③及时清扫地面,避免二次扬尘;各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职业防护设施也较合理、先进,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 针对化学物危害治理的建议 本项目化学物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部分化学物危害较大,针对化学物提出以下建议: ①本项目接触化学物的岗位主要集中在生产氧化车间、后处理车间、前处理车间、加氢车间等,检测结果也均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化学物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化学物的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②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有毒化学品沾染皮肤和衣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防止毒从口入。 ③本项目化学物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职业防护设施也较合理、先进,故本项目化学物职业危害重点在调整、清洗加料、表面处理等岗位,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并增设应急状况下化学物的个人防护应急设施,以利于及时取用。 针对发现职业禁忌者整改建议 2023年体检发现职业禁忌证者10人,6人为高温禁忌证,1人位电工禁忌证,1人为机动车驾驶作业禁忌证,1人为粉尘禁忌证,1人为噪声禁忌证,不宜从事接触禁忌证岗位作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各阶段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的危害因素包括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根据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新进员工应安排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无隐瞒或者欺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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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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