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06
2024
-
09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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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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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长江大堤以南、春江路以北、白华路以西、青龙寺以东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何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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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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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20年02月25日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长江大堤以南、春江路以北、白华路以西、青龙寺以东,法定代表人滕林,用地面积约20000.08平方米,合计30.0001亩。企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的要求,受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公司成立了评价组,对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并收集相关资料。遵循科学性、公正性、合法性和针对性的原则,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与程序,以严谨的态度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在此基础上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的要求,编制本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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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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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吴锋、丁立 |
调查时间 |
2024.03.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何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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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冰、彭正奎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03.27~03.2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何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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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矽尘、噪声等。 表1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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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九江慧丰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商品混凝土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防尘毒措施补充与建议 (1)尽量降低铲车物料落差降低地面二次扬尘的影响。 (2)及时通过洒水等方式对产尘作业场所地面、道路、产尘设备等进行冲洗抑尘。 (3)遵守砂石堆场湿式作业规程,保证湿式作业条件;提高铲车司机的防尘意识,作业时关闭铲车门窗隔尘;对搅拌楼除尘器定期进行清理维护,避免集尘堵塞,保证其正常除尘功能;在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增加除尘器布袋更换频次,提高除尘器除尘效果。 (4)为铲车司机、机修工(巡检)、实验员等接触粉尘的岗位配发有效的防尘口罩并督促在接触粉尘时正确佩戴。 (5)定期检查或维护加油系统密闭性能,保证其正常使用。 (6)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2、防噪措施补充与建议 (1)提高操作员、铲车司机等的防噪声意识,作业时关闭门窗隔声。 (2)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降低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引起的高强度噪声。 (3)根据生产特点和条件,对机修工(巡检)等可能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根据工艺的实际情况尽量缩短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4)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必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3、高温危害防护补充措施与建议 (1)夏季为劳动者提供清凉饮品和防暑药品。 (2)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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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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