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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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德安春龙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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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德安春龙建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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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聂桥镇芦溪村细屋蔡村7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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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安春龙建材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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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德安春龙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6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聂桥镇芦溪村细屋蔡村7号,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美平,属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采用上料、洗砂、转运等主要工艺进行水洗砂生产,水洗砂年生产能力为60万吨。主要建设内容有料场、洗砂车间、污水站、过磅房、办公楼、宿舍、食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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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邱徐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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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邱徐鋆、丁立 |
调查时间 |
2024.10.1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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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伍家强、刘丽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10.23-2024.10.25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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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矽尘。 用人单位进行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呼吸性粉尘3个工种,噪声5个工种,各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浓/强度均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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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通过对该用人单位现有的布局、建筑设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本次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目前在职业病危害防护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一定程度的降低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影响,但在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和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如能落实本报告的各项建议,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能够降低。 建议:1、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监管和教育力度;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维护和保管的监管和教育力度,严格要求每个工人按时领取以及定期更换防护用品,保证正常使用;2、建议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参考附件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完善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体检项目。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3、建议用人单位加强监督管理,保证相关措施落实到位,并按《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建立相关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其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严格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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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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