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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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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瑞昌市恒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瑞昌市恒大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瑞昌市南阳乡

联系人

朱文军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朱文军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刘贤家

调查日期

2024年10月08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4年10月11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4年10月23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石灰石粉尘7个对象/工种,合格7个,合格率100%;大理石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9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67%。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各岗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打孔工、破碎工和巡检岗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部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超标的岗位(工种)或检测地点及其超标的主要原因:

岗位/工种/

采样对象

采样地点

超标项目

超标原因

打孔工

打孔作业处

噪声

1、打孔作业时产生噪声较大;

2、作业人员直接接触,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破碎工

破碎喂料口、控制室

噪声

1、破碎喂料口和控制室靠近破碎筛分机;

2、控制室密闭隔声效果较差;

3、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巡检工

破碎筛分区

噪声

1、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较大;

2、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或降噪耳罩,减少接触程度;

3)完善中控监控系统,将超标岗位均纳入监控范围,以代替或缩短巡检工种的现场接触频次及时间。

4)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