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名称

报告公示



25

2024

-

11

彭泽县乐观加油站2024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彭泽县乐观加油站

单位地址

九江市彭泽县乐观街

联系人

程玉珍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程玉珍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吴锋

调查日期

2024年10月26日

采样人员

刘冰、刘雨晖

采样日期

2024年10月28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4年11月14日

主要危害因素

溶剂汽油、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溶剂汽油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