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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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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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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荣祺大道南侧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王凯

项目名称

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项目简介

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旗下共有6家分公司。总部办公地点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洪池路1号汇景国际大厦,是一家集研制、生产、营销、推广于一体的现代化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品种最全的制剂农药厂家之一。

公司实行现代化生产方式,拥有全自动数控气流粉碎机,全自动数控粉剂、液体包装设备,全自动液剂型生产线、全自动水分散自动包装等先进的生产设备,拥有高效液、气相色谱分析仪等严格的质量 检测设备,同时引入了现代化生产管理理念,真正实现节能、环保、高效生产。

公司依托专业化的作物科学研究团队,职业化的管理团队,持续整合行业高端资源,不断拓展业务领域,产值和市场占有率连年稳步增长,产品畅销全国二十多个省市,为农户的增产增收、为粮食与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现拟在江西省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原有厂区内投资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永修县行政审批局对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予以备案,备案编号(2310-360425-04-01-640164)。项目建成后产品方案为3000t/a环磺酮、2000t/a恶唑酰草胺、300t/a异恶唑羧酸、100t/a2,4,5-三氟苯乙酸、300t/a六氟磷酸钾。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的建设规模为3000t/a环磺酮,副产:8361t/a氯仿、1568t/a聚合氯化铝。

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属于C2631化学农药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江西众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磺酮等生产线改扩建项目于2023年10月12日取得永修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通知书,统一项目代码为2310-360425-04-01-640164,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项目负责人

朱慧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

调查时间

2024.09.14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王凯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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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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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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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三氟苯、多聚甲醛、氯磺酸、盐酸(氯化氢)、硫酸、氰化钠、四丁基溴化铵、2,4,5-三氟氯化苄、2,4,5-三氟苯乙腈、氯化铵、2,4,5-三氟苯乙酸、五氧化二磷、氟化氢、六氟磷酸、氢氧化钾、六氟磷酸钾、碳酸钾、氢氧化钠、甲苯、碳酸钠、二氯乙烷、草酰氯、N,N-二甲基甲酰胺、三乙胺、邻氟苯甲胺、甲醇、庚烷、3-氯-2-甲基苯胺、亚硝酸钠、甲硫醇钠、三氯化铝、乙酰氯、钨酸钠、过氧化氢、氯、次氯酸钠、三氯甲烷、亚硫酸钠、氢溴酸、偶氮二异丁腈、三氟乙醇、溴化钠、氯化亚砜、1,3-环己二酮、丙酮氰醇、二氧化硫、4-二甲氨基吡啶、乙酸酐、乙酸乙酯、硫酸钠、石油醚、羟胺、噪声、高温、视屏作业。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工程分析、预评价补充调查、资料查询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本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测本项目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要求。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认为拟建设项目从职业病预防的角度来考虑是可行的。

建议:

(1)防毒措施

1)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求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2)定期对防护设施维护和灵敏度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

(2)防噪、防振措施

1)对于长期连续运行产生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措施或设置隔声间或隔声罩。

2)将产生高噪声设备墙壁及屋顶局部作吸声处理,单设值班室,值班室尽量远离强噪声源独立布置或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值班室可采用砖墙,也可选用其他有隔声、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

3)对大型转动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可加减振橡胶垫)。

(3)防暑措施

1)调整工作人员劳动休息时数,尽可能延长中午休息时间,保证高温作业工人在夏季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时间,预防中暑的发生。

2)在高温环境中劳动时,能量消耗和蛋白质消耗均增高,应通过合理的膳食营养予以补充。

3)为职工备足饮用水或绿豆水、防中暑药品、器材。饮料温度以不超过12℃为宜,并指导当中暑情况发生时,职工救人与自救的能力。

(4)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个人防护用品的领用、保管、穿戴、采购、验收、使用、报废等应按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5)企业应加强监督,加强宣传教育(纳入外包人员),督促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6)个人防护用品应取得出厂合格证、LA、QS等标志。用人单位配发的个人防护用品应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并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

(7)企业应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GB39800-2020)及《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8664-2002)等相关要求为作业人员发放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8)企业应为作业人员配备防尘毒口罩、耳塞等个体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在接触化学因素及噪声的直接伤害。

(9)制定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并按照要求执行。

(10)企业建成投产后应加强高温中暑、受限空间作业窒息等的应急演练。

(11)定期检查应急药箱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