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3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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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湖口纯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固态储能电池生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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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口纯锂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GWh固态储能电池生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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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湖口纯锂新能源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园区海山二支路北侧 |
联系人 |
金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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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湖口纯锂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北京纯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储能产业链的全方位整合。我们实现了上游原材料、中游储能系统以及下游应用市场的有效融合。通过集结各合作伙伴的技术、资源和市场优势,我们在原材料供应、储能产品生产、系统集成及储能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等环节显示出显著的竞争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建设单位于2024年10月委托九江市鑫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年产1GWh固态储能电池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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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邹锦斯、吴锋 |
时间 |
2024.11.08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金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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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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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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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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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本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炭黑粉尘、石墨粉尘、其他粉尘、N-甲基吡咯烷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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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及建议 |
通过资料性附件中工程分析、资料查询确定本项目存在的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炭黑粉尘、石墨粉尘、其他粉尘、N-甲基吡咯烷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规定,本项目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锂离子电池制造”,归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通过工程分析、类比分析及对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拟建项目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得到有效控制,该拟建项目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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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 评审意见 |
对存在问题修改完善后,建议《评价报告》通过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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