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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3

2025

-

03

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名称

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工业园105国道边

建设单位联系人

高经理

项目名称

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创设于2018年11月01日,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宝塔工业园105国道边,法定代表人:王珑烨,总占地面积54.6亩,建筑面积14403.46m2(不含简易办公楼),主要建设1栋联合生产厂房,并在厂房内配套办公室、相关配套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公司于2019启动开工建设,2020年9月正式投入生产,主要经营领域有一般项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中的“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企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有关规定,综合现场调查分析结果,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规定,为了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等,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江西省亿荣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现委托我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吴锋

调查时间

2025.02.13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高经理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连明宇、赵升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02.17~02.19

建设单位陪同人员

高经理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紫外辐射、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正丁醇、氮氧化物、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二甲苯、甲苯-2,4-二异氰酸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一氧化碳等。

 

 

序号

检测项目

检测岗位数

合格岗位数

合格率(%)

1

噪声

7

4

57.1

2

紫外辐射

2

2

100.0

3

电焊烟尘

3

3

100.0

4

砂轮磨尘

2

2

100.0

5

其他粉尘

2

2

100.0

6

锰及其无机化合物

3

3

100.0

7

氮氧化物

3

3

100.0

8

一氧化碳

3

3

100.0

9

二甲苯

1

1

100.0

10

正丁醇

1

1

100.0

11

乙酸乙酯

1

1

100.0

12

乙酸丁酯

1

1

100.0

13

甲苯-2,4-二异氰酸酯

1

1

100.0

14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1

1

100.0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用人单位自投入生产以来,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用人单位宜及时进行工艺升级,采用物料替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质的原则,优先选用低锰、低铬、低镍的焊条和焊丝;

(2)用人单位在采购油漆、稀释剂等化学品时,要对其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认所采购的有机溶剂,是否含有苯、1,2一二氯乙烷和甲醛等易致中毒的化学毒物。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的规定要求;

(3)用人单位全年最小频率风向SSE(东南偏南)风,简易办公楼基本布置在联合厂房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相关标准要求,建议用人单位定期在生产区与非生产区之间适当增加绿化带,降低有害物质对非生产区的影响;

(4)加强对设备各连接缝隙的密闭性检查,加强对设备的检维修,定期对设备保养打油、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化学毒物逸出,防尘防毒设备的维护、检修应纳入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生产设备大修时,防尘防毒设备亦同时检修,同时投入运行。防尘防毒设施不应擅自拆除,检修后应立即恢复,应保持完好有效;

(5)根据工程分析及化学毒物MSDS,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毒物油漆对皮肤、眼睛具有刺激性且具有致敏效应,该类化学毒物最有效的工程控制措施为生产密闭、加强通风。因此,本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工艺容许的情况下喷漆尽量采用自动化、密闭化作业,降低作业人员直接接触危害因素的频率;

(6)车间内工艺原辅料建议仅存放当日使用量,多余的化学品及时存入仓库,对有害物质的搬运、卸料、充装应制定严格的程序,所有接触有害物质的人员都应充分培训并穿戴适当的防护服。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7)应根据天气等自然环境因素及时对产尘作业场所地面、道路等区域进行冲洗抑尘;

(8)尾气处理风机应保持整洁、干燥。风机运行时,应注意观察、记录风机风量、风压等主要运行参数。定期对风机进行检修、维护,定期检修或更换滤罩、滤网、滤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