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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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九江市金鑫达实业有限公司犁头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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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
九江市金鑫达实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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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九江市湖口县付垅乡集镇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吴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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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市金鑫达实业有限公司犁头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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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九江市金鑫达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邵美华。经营范围:矿产投资、矿产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付垅乡集镇,公司注册资本四千万元整。 九江市金鑫达实业有限公司犁头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于2023年7月26日取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017-360429-10-03-025746),犁头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矿区面积:0.1927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标高为+393.8m~+130m,生产规模500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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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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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汪胜萍、刘贤家 |
调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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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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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吴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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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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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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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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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石灰石粉尘、噪声、高温。 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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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采纳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在生产工艺、设备和原辅材料不变的情况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综合结论:建设项目在采取了本预评价报告所提的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1.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配发有效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正确佩戴。 2.按要求对作业岗位进行职业健康监护,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管理制度等管理措施,并按照要求执行。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将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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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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