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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9

2025

-

06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新建印刷包装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爱民路75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夏总

项目名称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新建印刷包装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九江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成立2011年6月16日,是一家以从事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邓琴。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爱民路75号,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根据建设单位明确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投资20000万元,建设“新建印刷包装项目”,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0亩,总建筑面积58389.6平方米。

项目负责人

邱徐鋆

现场调查人员

邱徐鋆、雷萌萌

调查时间

2025.1.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夏总

现场采样人员

连明宇、赵升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1.7-2025.1.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夏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其他粉尘、异丙醇、苯乙烯、丙烯酸甲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异丁酯、过氧化氢、氢氧化钠、丙烯酸、氧化钙。

用人单位进行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个工种,过氧化氢1个工种,氧化钙1个工种,丙烯酸3个工种,丙烯酸甲酯1个工种,丙烯酸正丁酯2个工种,氢氧化钠1个工种,苯乙烯1个工种,异丙醇1个工种,噪声26个工种,除碎料工、压纹工、高速礼盒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外,其他岗位接触的危害因素浓/强度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通过对该用人单位现有的布局、建筑设计、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现场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调查,并结合本次评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该用人单位目前在职业病危害防护上,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一定程度的降低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对相关作业人员的影响,但在具体的职业卫生防护和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如能落实本报告的各项建议,该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程度能够降低。

建议:1、配备个人防护用品,为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持续配发有效的防噪耳塞,并加强耳塞佩戴的督促管理。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松动和磨损产生的机械噪声。条件允许时,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2、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的健康体检。职业健康检查的危害因素包括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根据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如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并进行妥善安置。3、建议企业配备应急防毒面具和活性炭滤毒盒,应急防毒面具数量应根据接触化学毒物岗位最大班人数配备。4、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安健〔2014〕111号)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公告栏。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