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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29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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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九江高秀园艺制品有限公司2025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九江高秀园艺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九江市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区

联系人

肖竹青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肖竹青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邱徐鋆

调查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刘紫娟

采样日期

2025年07月09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5年07月22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二氧化锡、2-丁氧基乙醇、氟及其化合物、氟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硫酸、磷酸、乙二醇、对苯二甲酸、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铝合金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木粉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二氧化锡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2-丁氧基乙醇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氟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氟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盐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碳酸钠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磷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二醇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对苯二甲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28个对象/工种,合格28个,合格率100%。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