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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30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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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库脱瓶颈及功能提升等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瑞昌市码头镇金城路8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杨总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库脱瓶颈及功能提升等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石油分公司瑞昌油库于 1971年5月由中商部批准筹建,1979 年12月投产。2012年进行了油库的发油改造工程,主要改造了油库的公路发油工艺,由自流公路发油调整为泵送公路发油,新建了油库的钢结构发油平台(罩棚利旧),更换并扩大了油库的发油管道;增设了油库倒罐泵组;配套进行了油库的消防系统改造。2012年改造后,瑞昌油库库容1.4×104 m3,其中包括2座3000m3内浮顶汽油油罐、2座3000m3拱顶柴油油罐、2座1000m3拱顶柴油油罐;油库另有停用的2座1000m3覆土罐和停用的4座160m3卧式油罐。油库等级为三级。

油库现有8车位公路发油设施,公路发油采用泵送发油及定量装车系统。油库经营92 #汽油和0#车用柴油。油品通过码头来油进库、公路发油出库。2014年瑞昌油库进行了油气回收改造工程,设置了处理量为300m3 /h 的撬装油气回收设备一套,油气回收装置设置在公路发油亭东侧;设置了倒罐泵组1座,位于公路发油亭东南侧。2017年进行了隐患整改工程,新建了1座307m2的消防泵房和相应的消防设施。近年来油库陆续进行了部分小的专项改造。

瑞昌油库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现有唯一的一座拥有长江码头(5000吨级)的油库,其优越的水运优势,能够为江西石油通过码头获取区域外的广阔油源,对缓解江西石油的油源不足具有重要价值。瑞昌油库向东能够服务九江市区,向西可服务湖北阳新县,向南可配送瑞昌临近市县,向北可辐射湖北武穴市(随着S29麻阳高速公路武穴长江公路大桥的开通),市场潜力较大。2023 年全年瑞昌油库油料吞吐量为33.6万吨,近年来该油库吞吐量仍稳步上升。

近年来国内油库收、发、储技术和标准不断地迭代更新,瑞昌油库现有的收、储发油工艺设施已与汽油、柴油的经营需求之间存在结构性优化空间,为消除瓶颈挖掘潜能,拟对该油库进行脱瓶颈改造。

项目负责人

朱慧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吴锋

调查时间

2024.07.1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杨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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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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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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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汽油、柴油、噪声、夏季高温

评价结论与建议

预期效果结论:本项目采用多种预防、控制措施以减少职业病危害影响。工作场所中绝大多数职业病危害因素将可得到有效控制,基本能够满足职业卫生标准要求。项目设计所达到的职业病防护水平与国内同类建设项目对比处于同等水平。建设项目投运后,只要严格落实本设计提出的各项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及加强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本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基本可行,可保障劳动者健康。

建议:

1.建议企业在项目建设中落实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的设计,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确保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

2.依据《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的要求,该项目与员工签署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危害程度及其后果告知劳动者,将职业病危害告知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3.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所在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及其防护设施以及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权利等,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同时应做好记录及存档工作,档案资料应有专人负责保管。

4.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加强职工的健康监护,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该项目接触有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体检和定期随访的职业健康体检,并应保证有害工种的体检率。

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试运行30天到180天内,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