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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1

2025

-

07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工业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黄总

项目名称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

项目简介

随着硅橡胶生产和消费量的增长,硅橡胶生产废料、加工废品和边角料的数量已相当可观。废硅橡胶的产生与堆积,不仅占用大量厂房、污染环境,并且导致成本上扬,加之硅橡胶的原料价格较高,因此回收利用废硅橡胶对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产品经济效益均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废硅胶加工出的有机硅油具有的优异性能,它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电子电气、建筑、运输、化工、纺织、食品、轻工、医疗等行业,其中有机硅主要应用于密封、粘合、润滑、涂层、表面活性、脱模、消泡、抑泡、防水、防潮、惰性填充等。随着有机硅数量和品种的持续增长,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形成化工新材料界独树一帜的重要产品体系,许多品种是其他化学品无法替代而又必不可少的,因此产品销售一路看好。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公司位于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工业区,经营范围包括有机硅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脂)产品的技术开发、加工、销售等。

为了顺应市场发展及市场需求,2021年3月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九江长基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获得该企业13340平方米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同时投资26000万元,改扩建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现有项目生产线停止生产,现有项目生产车间改为成品仓库使用。

项目负责人

朱慧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李小林

调查时间

2025.05.0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黄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冰、刘雨晖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05-07至2025-05-09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黄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活性炭粉尘、硫酸、氢氧化钾、磷酸、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氨、硫化氢、噪声、高温等。

 检测与测量结果:各工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九江星成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有机硅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针对噪声危害治理的建议:

本项目噪声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噪声危害较大,针对噪声危害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1)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

(2)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必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3)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4)设置隔离墙,减少高噪声岗位对低噪声区的影响。

(5)条件允许,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

(6)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护耳用品的应结绩效工资金考核挂钩。

2、针对高温危害治理的建议:

(1)为防止工人职业性中暑,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准备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

(2)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降低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保证相关作业人员有适当的休息和调节时间;

3、针对粉尘危害治理的建议:

本项目粉尘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粉尘危害较大,针对粉尘危害治理提出以下建议:

(1)定期对除尘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管道无破损现象,避免粉尘发生逸散,及时对散落在地面的扬尘进行清扫,避免二次扬尘的产生;

(2)条件允许,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触粉尘的时间;

(3)定期为接触粉尘的员工配发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佩戴;

(4)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5)应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4、针对化学因素危害治理的建议:

本项目化学物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部分化学物危害较大,针对化学物提出以下建议:

①本项目接触化学物的岗位主要集中在立式氧化槽面、卧式氧化槽面、污水处理等,检测结果也均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化学物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化学物的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②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有毒化学品沾染皮肤和衣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防止毒从口入。

③本项目化学物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职业防护设施也较合理、先进,故本项目化学物职业危害重点在立式氧化槽面、卧式氧化槽面、污水处理等岗位,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并增设应急状况下化学物的个人防护应急设施,以利于及时取用。

5、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的健康体检。体检的危害因素包括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根据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如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并进行妥善安置。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