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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2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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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庐山市腾锦石材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庐山市腾锦石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工业园鄱湖高新项目区

联系人

胡总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丁立

调查日期

2025年08月11日

采样人员

刘冰、刘雨晖

采样日期

2025年08月19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手传振动、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矽尘9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66.7%;噪声9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手传振动2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高温检测4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50%

结论及建议

(1)粉尘超标岗位:

1)应改进切割、打磨、雕刻设备喷淋装置,改善喷淋水质、提高喷淋水的洁净程度避免使用含石粉多的粉浆水,采取雾状水扩大喷淋面积提升抑尘效果;

2)干磨区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尽可能靠近粉尘处理设备以增强设备通风除尘效果,并定期清理粉尘处理设备积尘,避免集尘堵塞而造成的除尘效果不佳,加强对设备各连接缝隙的密闭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粉尘逸出;

3)加强车间地面清扫,制定严格的清扫制度,并尽量采纳湿式清扫或负压清扫,幸免扬尘幸免积尘引起的二次扬尘;

4)为作业人员配发性能参数为KN95级别的防尘口罩,并严格督促正确佩戴。

(2)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或耳罩,本次噪声超标岗位最高8小时等效声级为96.7dBA,噪声超标岗位正确佩戴降噪耳塞,其佩戴后噪声值应达到标准值85dB以下,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进行经常性维护,减少因设备老化磨损产生噪声,在噪声超标作业区域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3)手传振动超标岗位:

1)操作者的日接振和周接振时间应尽可能短,增加工间休息时间,尽量减小4h等能量频率计权振动加速度;

2)重点减少操作者手指受力负荷,务求手臂系统与人的体力相适应;

3)避免手指、手及臂部的运动过快和重复频次过高;

4)根据要求为打磨工和干磨工配备防振手套。

(4)高温危害的措施和建议:

为防止相关作业人员发生职业性中暑,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2)夏季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应错开高温时段作业,缩短高温时段作业时间;

3)车间内增设工业风扇,加强内车间内通风,设立附带空调的操作室或休息室,且空调须定期保养,保证其能启动防暑降温的效果;

4)应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5)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接触高温作业和室外巡检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

(5)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需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7)未被列入重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物质也不应忽视其产生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