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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27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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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2025年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凰村乡向阳村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张总

项目名称

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2日,建设地点为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凰村乡向阳村,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世德,属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占地19868.24平方米。用人单位采用铲料、原料计量及输送、出料、检验等主要工艺进行混凝土生产,混凝土年生产能力为50万m3。主要建设内容有原料堆场、搅拌楼、维修间、配电房、办公楼、宿舍楼、中控室、过磅房、门卫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卫健委令〔2020〕第5号公布)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湖口县万年青商砼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负责人

雷萌萌

现场调查人员

雷萌萌、丁立

调查时间

2025.8.7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冰、刘雨晖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8.13-1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粉尘、噪声、高温等。

 检测与测量结果: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都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