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01
2025
-
08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余水路2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叶总 |
||
|
项目名称 |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 |
||||
|
项目简介 |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余水路26号,注册资本21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德颖,属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营业执照准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根据企业明确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拟投资2000万元在江西省九江市港城大道200号九江综合保税区内4-1#厂房新建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拟建项目租赁九江综合保税区内4-1#厂房,采用上料、车缝、牙箱组装、牙箱检测、激光打码、压电极片、锁立螺丝、锡焊、主板检测、装配、产品测试、彩盒喷码、产品包装、成品封箱、码垛入库等等工序进行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200万套婴童游戏健身垫与600万套婴童玩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
项目负责人 |
雷萌萌 |
||||
|
现场调查人员 |
雷萌萌、丁立 |
调查时间 |
2025.5.1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叶总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二氧化锡等。 不涉及检测结果。 |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通过工程分析、预评价补充调查、资料查询及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拟建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预测建成投产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可以达到相关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从职业卫生角度综合分析,认为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预防上是可行的。 建议: (1)在生产工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提高生产过程中的自动化、机械化及密闭化水平,减少或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产生。 (2)项目建成后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及应急救援设施进行保养维修,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 (3)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应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 (4)本报告根据提供的资料进行识别、分析、检测和评价,在今后设计和生产运行中,如有法定代表人变更或转让他人,法定证、照失效,或因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设备布局和建筑物功能及布局等发生变更而引起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时,需另行评价或补充评价。 (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
||||
|
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