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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5

2025

-

09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凰村镇龙山大道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程火保

项目名称

年产1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

项目简介

目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输出在零摄氏度以下大大下降,不能满足市场对其性能的需求。为了拓宽锂离子电池的应用温度范围,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将其关注的焦点集中到研制新型电解液上。电解液是电池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电池的血液”之称,其熔沸点,离子电导率,电化学性能等都会影响到锂离子电池的低温性能,因此研制耐低温电解液是开发锂离子电池低温性能的关键技术之一。电解液添加剂是电解液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添加量在5%以内就可大大影响电池的高低温性能,安全性,循环性等性能,具有高效经济性。通过研制电解液添加剂来改善电解液的低温性能是改善电解液低温性能的重要方法之一,在此背景下,为满足国内外急剧增长的市场需求,抓住动力锂离子电池超常发展的市场机遇和增长态势,天赐新动力在厂区预留空地上新建年产1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以满足市场的迫切需求,并求得企业更大发展。

本项目产品氟代碳酸乙烯酯作为锂电池添加剂,使锂电池能形成SEI膜【固体电解质界面(膜),就是具有固体电解质性质的钝化膜层】的性能更好,形成紧密结构层但又不增加阻汽,能大大提高电池的首次放电容量,降低电池恒流充电时的电压平台,改善电池的倍率性能,提高电池循环过程中的容量。同时氟代碳酸乙烯酯可减小电极表面SEI膜在常温和低温下的阻抗,提高电解液界面SEI膜中LiF的含量,进而改善电池的低温性能,改善电池循环寿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的规定,受九江天赐新动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其年产1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雷萌萌

调查时间

2025.07.25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程火保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刘冰、彭正奎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07.28~07.3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程火保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高温/夏季高温、氟化钾(氟及其化合物)、氟化氢(氢氟酸)、氯化氢(盐酸)、氨、氢氧化钾、一氧化碳等。

表1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

检测工种

合格工种

合格率

备注

噪声

3

3

100%

——

氟及其化合物

3

3

100%

——

氟化氢

2

2

100%

——

氢氧化钾

1

1

100%

——

一氧化碳

1

1

100%

——

氨

1

1

100%

——

氯化氢

2

2

100%

——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

年产1万吨氟代碳酸乙烯酯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建设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2)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设备各连接缝隙的密闭性检查,加强对设备的检维修,定期对设备保养打油、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化学毒物逸出,防毒设备的维护、检修应纳入单位的生产经营计划,生产设备大修时,防毒设备亦同时检修,同时投入运行。防毒设施不应擅自拆除,检修后应立即恢复,应保持完好有效。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