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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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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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深冷气体有限公司2025年定期检测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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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深冷气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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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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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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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李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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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王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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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李小林 |
调查日期 |
2025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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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明宇、刘紫娟 |
采样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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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5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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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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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用人单位属于“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氨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碳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噪声6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83.3%;高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 超标原因分析 压缩机、制冷机为螺杆型机组,其零件多为铸件,在其作业运行时会产生较大机械型噪声,且巡检频次较高,导致副操工接触噪声强度8小时等效声级超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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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4)对降噪设施定期维护,已达到最佳防护效果。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合理安排巡检区域作业时间,缩短停留时间或进行远程操作,尽可能减少在高噪声设备附近的停留时间。同时,完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健康教育等措施,监督职工坚持正确使用防护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4)针对现有情况难以落实的岗位,建议正确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噪耳塞(SNR值21及以上); (5)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强化个人防护意识,避免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企业应每年进行至少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7)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企业应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8)完善中控监控系统,将超标岗位均纳入监控范围,以代替或缩短巡检工种的现场接触频次及时间。 (9)未被列入重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物质也不应忽视其产生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0)与外包单位分清职业病防治责任,签订职业病防治责任协议,加强监督外包岗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防毒口罩、防噪声耳塞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外包单位及时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委外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台账。 (11)对国内或国际上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行业持续关注,及时对生产工艺及防护措施水平持续改进,以保证作业场所生产条件符合职业卫生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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