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8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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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2025年定期检测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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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彭泽县城发石化能源有限公司彭湖湾工业园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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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定山镇彭湖湾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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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袁枝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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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邱徐鋆、汪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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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袁枝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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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邱徐鋆、汪胜萍 |
调查日期 |
2025年0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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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刘冰、刘雨晖 |
采样日期 |
2025年0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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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5年10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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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溶剂汽油、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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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机动车燃油零售(F5265)”。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建设项目。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溶剂汽油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高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 (2)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加油员接触化学因素浓度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中,加油员接触物理因素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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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甲苯来源于油品中烃类物质挥发出的气体,甲苯易经皮吸收,需采取特殊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少皮肤的直接接触。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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