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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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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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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南大道88号

联系人

陈静

项目负责人

朱慧、李小林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陈静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李小林

调查日期

2025年07月18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5年10月09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氟及其化合物、过氧化氢、环己烷、丙烯酸、氧化钙、乙腈、二氯乙烷、甲醇、磷酸、硫酸、苯、氨、乙酸乙酯、异丙醇、丙酮、二氧化硫、盐酸及氯化氢、硫化氢、氟化氢、氢氧化钠、氯乙酸、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XG1-2019),用人单位属于属于“C266专业化学产品制造”行业,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针对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3个对象/工种,合格13个,合格率100%;氟化物8个对象/工种,合格8个,合格率100%;过氧化氢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环己烷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丙烯酸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氧化钙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乙腈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氯乙烷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甲醇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磷酸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硫酸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乙酸乙酯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异丙醇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丙酮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盐酸及氯化氢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硫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氟化氢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钾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氯乙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高温7个对象/工种,合格7个,合格率100%;噪声40个对象/工种,合格38个,合格率95%。

超标原因分析

1)噪声

洗桶吹扫、洗桶桶置换等设备属于高噪声设备,且保养频次较低,导致设备老化,产生较强的机械噪声,加之部分设备相对集中,产生噪声叠加,且作业时间较长是导致超标的主要原因。

结论及建议

(1)噪声、高温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4)对降噪设施、隔热设施定期维护,已达到最佳防护效果。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加强产尘点地面清理,防止二次扬尘;

(3)本次检测过程中,发现尾气处理装置工作情况较差,设备开启时现场仍有强烈刺鼻气味,企业应该加强设备检查维修,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

(4)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应包括目的、目标、措施、考核指标、保障条件等内容。实施方案应包括时间、进度、实施步骤、技术要求,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

(5)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应委托依法取得从业资质并具备检测该项目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力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与评价工作。

(6)细化职业病防治经费预算,并在生产成本中单独列支。内容包括:职业病防治、管理经费(包括人员配备、机构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治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与维护、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与维护、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病人诊断、治疗、赔偿与康复,工伤保险等方面。

(7)加强健康教育,使作业人员正确认识接触到的职业性病危害因素的有害性,以及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

(8)本项目硫酸、苯为确认人类致癌物,具有致癌效应,硫酸、苯浓度越高危害发生的概率越高,但极低浓度也有风险,且一旦发生癌变,其严重程度与剂量大小无关,因此硫酸、苯的健康危害严重。

此外,虽然本次检测结果显示甲醇、丙烯酸、乙腈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但是甲醇、丙烯酸、乙腈可经皮肤吸收,企业应引起重视。必须注意设甲醇、丙烯酸、乙腈作业时的防护,应佩戴好化学品防护手套,防止甲醇、丙烯酸、乙腈经皮肤过量吸收引起中毒事故。甲醇、丙烯酸、乙腈、氢氧化钠、过氧化氢、氨等具有较强的上呼吸道和眼刺激,作业时应提醒工人佩戴好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

(9)对产生高温的工段(烘干等)安装强制通风的装置并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行;错开高温时段的接触,减少接触高温的时间;定期测定气温、气湿、风速和热辐射强度,做好气象条件的测定和管理工作。对接触环境高温的岗位结合高温季节(每年7~9月)温度情况,采取防高温措施,如配备遮阳伞、提供防暑物资(如藿香正气水0.2%食用盐凉水或者饮料、体温计等),并采取错时作业(避开高温时段露天作业)的办法,结合岗位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作业时间,避免最高温度时段露天作业;

(10)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做好岗前、岗中、离岗体检(含外包人员),未被列入重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物质也不应忽视其产生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1)存在外委外包,应告知承包者其承包的作业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以及应当采取的防护条件,并监督承包者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达到防护要求;

(12)对国内或国际上C266专业化学产品制造行业持续关注,及时对生产工艺及防护措施水平持续改进,以保证作业场所生产条件符合职业卫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