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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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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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2025年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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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隆福矿业有限公司(江西彭山锡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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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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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余志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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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汪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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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余志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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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汪胜萍、刘贤家 |
调查日期 |
2025年11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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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连明宇、刘紫娟 |
采样日期 |
2025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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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5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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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氧化钙、二硫化碳、硫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手传振动、工频电场、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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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用人单位属于“B0914(锡矿采选)”。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145坑口(145中段)风钻工、145坑口(125中段)风钻工、破碎工和料场风钻工接触粉尘浓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规定的限值。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部分工种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各风钻岗位接触手传振动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限值。电工接触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规定的限值。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各岗位化学因素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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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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