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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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芦良大道加油站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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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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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城南宁红大道16-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冯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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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国石化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芦良大道加油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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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是一家从事机动车燃油零售经营的企业,为企业自身发展及便民需要,在修水县义宁镇芦良西大道良露佳园小区附近新建一座加油站,主要销售柴油、汽油。汽油年销售量为2993吨,柴油年销售量为4490吨,站内设4台四枪四油品潜油泵加油机及配套的工艺管线,设SF油品储罐4台,其中50m3的0#柴油储罐1台、50m3的92#汽油储罐1台、30m3的95#汽油储罐1台、30m3的98#汽油储罐1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第24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中国石化江西九江修水石油分公司芦良大道加油站项目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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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雷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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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雷萌萌、丁立 |
调查时间 |
2025.9.1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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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连明宇、刘紫娟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5.9.17-19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杨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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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汽油、柴油、高温等。 检测与测量结果:汽油、高温检测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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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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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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