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0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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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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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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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余水路28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叶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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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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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2月2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经开区城西港区余水路26号,注册资本21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孙德颖,属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营业执照准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服饰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现根据企业明确的发展方向及市场需求,投资2000万元在江西省九江市港城大道200号九江综合保税区内4-1#厂房新建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建设项目租赁九江综合保税区内4-1#厂房,采用上料、车缝、激光打码、压电极片、锁立螺丝、锡焊、装配、产品测试、彩盒喷码、产品包装、成品封箱、码垛入库等工序进行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200万套婴童游戏健身垫与600万套婴童玩具。 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已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了《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美琪九江婴儿用品有限公司综保区分公司年产600万套婴童玩具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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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雷萌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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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雷萌萌、丁立 |
调查时间 |
2025.12.18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叶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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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冰、刘雨晖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5.12.24-26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叶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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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二氧化锡等。 检测与测量结果: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维护因素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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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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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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