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名称

报告公示



29

2026

-

05

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彭山林场分场(德安聂桥镇政府德白路边)

联系人

张彩虹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张彩虹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丁立

调查日期

2026年03月16日

采样人员

刘冰、刘雨晖

采样日期

2026年05月25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氧化钙、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煤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石灰石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氧化钙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做到定时更换,并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需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查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4)未被列入重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物质也不应忽视其产生的危害,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