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08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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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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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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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苏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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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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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江西京九集团是一家集科研、制造及营销于一体的专业化生产蓄电池的企业,集团主体由江西京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及京九电源(宜春)有限公司三大基地组成。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为地处九江市永修工业园,江西京九电源(九江)有限公司于2012年在江西永修县云山经济开发区星火工业园建设年产500万KVAh动力型密封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设计年产3300万套极板和3300万只铅蓄电池(折合容量产能500万kVAh),主要生产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密封蓄电池、干荷气动式铅酸蓄电池、UPS电源电池以及铅酸蓄电池极板,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滑板车及电动玩具用动力电池,各种柴油机、汽油机、各类汽车、船舶的启动、点火和照明。以及邮电、电力、太阳能、铁路、航天及国防等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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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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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朱慧、吴锋 |
调查时间 |
2025-08-27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苏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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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连明宇、刘紫娟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5-09-01至2025-09-03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苏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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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总粉尘、呼吸性粉尘、二氧化锡、铅尘、铅烟、硫酸、氨、氢氧化钠、盐酸、硫化氢、一氧化碳、高温、噪声等。 用人单位各工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4个工种接触铅尘浓度、接触铅烟外,其余各工种接触化学因素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部分岗位接触噪声强度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各工种接触的高温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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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本项目噪声从检测结果分析,新涂片车间涂片开机工、老涂片车间涂片开机工、老涂片车间捡片工、新能源包片工1、新能源铸焊工、注塑车间粉碎工、老球磨车间冷切机操作工、老球磨车间球磨机操工、新球磨车间冷切机操作工、新球磨车间球磨机操工接触噪声强度超标,本项目部分岗位噪声危害较大,针对噪声提出以下建议: ①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监督佩戴、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 ②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必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对新入厂或转岗员工(接触噪声)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③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定期对设备保养打油、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 ④条件允许,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 本项目高温为工艺的固有高温及锅炉高温,虽未超标,但本项目高温危害较大,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①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 ②夏季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合理的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作业; ③设立附带空调的操作室或休息室,且空调须定期保养,保证其能启动防暑降温的效果; ④应加强对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职业病自我防护意识; ⑤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接触室外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 本项目粉尘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粉尘危害较大,针对粉尘提出以下建议: ①本项目接触粉尘的岗位主要集中为和膏、锅炉等,虽部分岗位粉尘检测结果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粉尘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粉尘的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②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粉尘对作业人员的伤害。 ③及时清扫地面,避免二次扬尘;各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职业防护设施也较合理、先进,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 本项目化学物从检测结果分析,新工组装包片工、新能源组装包片工、动力组装包片工接触铅尘浓度、新能源铸焊工、工业铸焊工、动力组装铸焊工接触铅烟浓度超标,本项目部分化学物危害较大,针对化学物提出以下建议: ①本项目接触化学物的岗位主要集中在涂片车间、组装车间、充电车间等,化学物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化学物的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 ②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有毒化学品沾染皮肤和衣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防止毒从口入。 ③本项目化学物职业卫生检测结果部分不合格,职业防护设施较合理、先进,故本项目化学物职业危害重点在包片、铸焊等岗位,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并增设应急状况下化学物的个人防护应急设施,以利于及时取用。 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2〕第49号)、《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相关规定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各阶段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的危害因素包括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根据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新进员工应安排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合格人员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无隐瞒或者欺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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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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