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4
2023
-
07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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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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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凰村镇港下刘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刘祖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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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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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制造中心,锂离子电池各种相关材料均已形成产业化规模。天赐公司是国内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主要的生产企业,在锂离子电池材料方面拥有很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为满足国内外急剧增长的市场需求,抓住动力锂离子电池超常发展的市场机遇和增长态势,公司经过认真的选址考查,在龙山基地北区东~南侧新增317691.648m2用地,以求得企业更大发展。该新增用地建设内容除废水处理设施外,与龙山基地北区、龙山基地南区无其他依托关系。 目前,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龙山基地北厂区原用地范围内已规划建设年产15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年产2万吨电解质基础材料及5800吨新型锂电解质项目、15万吨液体锂盐改扩建项目。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龙山基地北厂区东~南侧新增用地范围内已规划建设年产20万吨锂电材料项目、年产9.5万吨锂电基础材料及10万吨二氯丙醇项目、年产75500吨锂电基础材料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均处于同步报建阶段。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592万元在江西省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金砂湾园区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龙山基地北厂区东~南侧新增用地范围内建设年产10万吨氯化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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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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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吴锋 |
调查时间 |
2023.3.3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刘祖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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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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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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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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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氯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碳、高温、噪声、氯化钙、碳酸钙、氧化钙、氢氧化钙。 不涉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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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总评价结论:通过工程分析、类比调查、资料查询及对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确定本建设项目在以后的设计、施工和正式投产中,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意见、建议加以落实,并充分吸取同类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经验,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在保证各项职业安全卫生措施有效运行的前提下,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拟建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1)项目建成运行后,落实已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及实施方案。(2)项目建成运行后,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程和知识的培训,同时做好培训记录。(3)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议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4)项目建成运行后,建议建设单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体检,通过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病病人,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的要求拟定警示标识与中文说明、公告栏的设置情况。(6)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拟定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并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7)根据类比企业检测数据和报告中提出的关键控制点,应监督噪声作业岗位员工使用和正确配戴的个人防护用品。(8)建议建设单位该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除企业内部定期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自检外,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与评价。(9)设计单位应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必需配备的救援装备和防护装备,提出急救箱应当设置在便于劳动者取用的地点,配备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新。(10)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建成运行后,若存在外委作业时,应对委托方提出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以避免职业病危害转移,对外委作业人员的管理,应纳入在册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内容应委托给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托工作内容应纳入该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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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 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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