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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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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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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企业名称

九江德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汽车工业园顺意路15号

 

 

联系人

欧阳锦锋

 

 

项目负责人

吴锋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欧阳锦锋

 

 

现场调查人员

吴锋

调查日期

2023年10月16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黄俣

采样日期

2023年10月20日

 

 

检测时间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铜尘、三氧化铬、锰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氮氧化物、硫酸、一氧化碳、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照度、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铜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三氧化铬6个对象/工种,合格6个,合格率100%;锰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镍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钴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酸9个对象/工种,合格9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钾 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紫外辐射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15个对象/工种,合格15个,合格率100%。

(2)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岗位的危害因素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