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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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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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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精密测试技术研究所2023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九江精密测试技术研究所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九瑞大道83号

 

联系人

李玲玲

 

项目负责人

朱慧、丁立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李玲玲

 

现场调查人员

朱慧、丁立

调查日期

2023年11月24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检测时间

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1月29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铅烟、二氧化锡、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一氧化碳、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砂轮磨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铅烟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二氧化锡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甲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甲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乙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酸丁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10个对象/工种,合格10个,合格率10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