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05
2024
-
01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检测
|
企业名称 |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
||
|
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银砂湾园区 |
||
|
联系人 |
詹火初 |
||
|
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
|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詹火初 |
||
|
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 |
调查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
|
采样人员 |
连明宇、黄俣 |
采样日期 |
2023年12月08日 |
|
检测时间 |
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3日 |
||
|
报告签发日期 |
2023年12月26日 |
||
|
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氯乙烯、二氯乙烯、氯化氢、氢氧化钠、氯气、硫化氢、氧化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四氯化碳、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 |
||
|
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二氧化钛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聚氯乙烯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煤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氯乙烯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二氯乙烯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氯化氢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氯气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硫化氢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氧化锌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四氯化碳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氨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24个对象/工种,合格20个,合格率83%。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1#脱膜操作工、2#脱膜操作工、1#巡检工、2#巡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噪声超标原因: (1)设备运转时本身噪声强度较高; (2)车间设备较为集中,同时运转时噪声发生叠加效应; (3)作业人员在岗位上接触时间较长。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
|
结论及建议 |
1、噪声超标岗位: (1)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2)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3)定期安排生产人员做职业健康检查。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