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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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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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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九江)有限公司2023年定期检验


企业名称

中材科技(九江)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北环路西20号

联系人

夏水初

项目负责人

史庭祥、吴锋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许冠斌

现场调查人员

史庭祥、吴锋

调查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3年11月29日

检测时间

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1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铬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9个对象/工种,合格19个,合格率100%;共检测铬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共检测锰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共检测氮氧化物12个对象/工种,合格12个,合格率100%;共检测一氧化碳12个对象/工种,合格12个,合格率100%;共检测紫外辐射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共检测噪声54个对象/工种,合格26个,合格率48.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破碎工接触的石灰石粉尘浓度和装车工接触水泥粉尘浓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

粉尘超标原因:

1)生产区地面未及时清扫;

2)作业人员接触时间较长;

3)各生产设备过于集中,产生粉尘较多且集中;

4)生产作业时,产生的扬尘较大。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辊压工和篦冷机巡检工接触的噪声强度均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其他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

噪声超标原因:

1)设备运转时本身噪声强度较高;

2)车间设备较为集中,同时运转时噪声发生叠加效应;

3)作业人员在岗位上接触时间较长。

结论及建议

噪声超标岗位:

  1.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减少因陈旧设备运转时松动产生的噪声;
  2. 根据生产特点和条件,对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根据生产工艺条件尽量缩短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3. 为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配发有效的防噪耳塞并督促正确佩戴;
  4. 按要求对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重点进行噪声职业健康监护,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超标岗位重点进行噪声职业健康监护,建议1年进行1次噪声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前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5. 在接触噪声作业点设置噪声警示标识、指令标识及告知卡。

其他合格岗位:

  1.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 用人单位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 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