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3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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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西国虹钢结构有限公司 2023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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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江西国虹钢结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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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九江)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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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夏飞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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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丁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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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夏飞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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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史庭祥 |
调查日期 |
2023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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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伍家强、刘丽 |
采样日期 |
2023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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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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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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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总粉尘、氮氧化物、二甲苯、邻苯二甲酸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紫外辐射、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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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电焊烟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二甲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邻苯二甲酸酐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紫外辐射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9个对象/工种,合格8个,合格率89%。 (2)结果超标的岗位(工种)或检测地点及其超标的主要原因: 测量对象 采样地点 超标项目 超标原因 抛丸工 抛丸机旁 噪声 ①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噪声较大; ②作业人员接触噪声时间较长。 喷漆工 喷漆操作处 二甲苯 ②作业区局部通排风效果欠佳,使二甲苯聚集; ③作业人员接触二甲苯时间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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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2)二甲苯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二甲苯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毒口罩,减少接触程度; 3)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加强喷漆作业区的通风效果;对防毒设施定期保养维护,确保废气收集和处理效果。 (3)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5)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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