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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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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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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赛璐珞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九江赛璐珞实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万福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成哲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成哲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丁立

调查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检测时间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3年12月18日

主要危害因素

松节油、萘、对二氯苯、丙酮、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松节油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萘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对二氯苯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丙酮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噪声8个对象/工种,合格7个,合格率87.5%。

(1)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噪声检测结果中,拼花工接触噪声强度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其他岗位噪声强度未超过限值要求。

拼花工噪声超标原因分析:1、设备比较陈旧,2、设备运转时噪声强度较大。

(2)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工作场所作业人员接触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或降噪耳罩,本次噪声超标岗位最高8小时等效声级为90.6dBA,噪声超标岗位正确佩戴降噪耳塞(耳罩),其佩戴后噪声值应达到标准值85dB以下),同时减少接触程度。

(2)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5号令)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4)用人单位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对所有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以及应急情况下的职业健康体检,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