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11
2024
-
03
立邦新型材料(江西)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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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立邦新型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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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工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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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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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丁立、李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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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罗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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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丁立、李小林 |
调查日期 |
2024年0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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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伍家强、刘丽 |
采样日期 |
2024年0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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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时间 |
2024年02月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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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4年03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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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苯乙烯、乙二醇、氨、甲醛、硫化氢、工频电场、照度、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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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总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呼吸性粉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苯乙烯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乙二醇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氨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甲醛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硫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工频电场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9个对象/工种,合格9个,合格率10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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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用人单位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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