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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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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立邦新型材料(江西)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立邦新型材料(江西)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工业园

联系人

罗工

项目负责人

丁立、李小林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罗工

现场调查人员

丁立、李小林

调查日期

2024年02月20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4年02月22日

检测时间

2024年02月26

报告签发日期

2024年03月05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苯乙烯、乙二醇、氨、甲醛、硫化氢、工频电场、照度、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总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呼吸性粉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苯乙烯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乙二醇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氨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甲醛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硫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工频电场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9个对象/工种,合格9个,合格率100%。

2、粉尘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物理因素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

4、化学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化学因素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化学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用人单位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