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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6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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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九江佳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检测


企业名称

九江佳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石钟山东大道7号

联系人

柯朝翔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柯朝翔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朱慧

调查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采样人员

刘冰、彭正奎

采样日期

2024年04月16日

检测时间

2024年04月16日至2024年04月20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4年04月30日

主要危害因素

乙二醇、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乙二醇8个对象/工种,合格8个,合格率100%;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8个对象/工种,合格8个,合格率100%;噪声14个对象/工种,合格12个,合格率85.7%。

结论及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