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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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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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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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彭山林场分场(德安聂桥镇政府德白路边)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张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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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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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1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九江市德安县德安彭山林场分场(德安聂桥镇政府德白路边),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新民,属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执照准许经营范围:煤灰、煤渣销售;重钙、轻钙、石灰加工、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地理坐标E115°38′40″,N29°23′57″。 用人单位采用铲车上料、竖窑煅烧、磨粉、出灰装车等主要工艺进行生产,现生产规模为年产重钙粉8万t/a、生石灰4万t/a。主要建设内容有石灰石原料库、竖窑、磨粉车间、成品筒仓、磅房、办公楼和宿舍楼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主席令〔2001〕第60号颁布,主席令〔2018〕第24号第四次修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德安新星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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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史庭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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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史庭祥 |
调查时间 |
2023.9.20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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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刘冰、彭正奎、陈俊杰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3.9.22-2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张彩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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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石灰石粉尘、煤尘、氧化钙、夏季高温等。 表1 检测与测量结果统计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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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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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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