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示
1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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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九江高秀园艺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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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九江高秀园艺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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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九江市瑞昌市黄金工业园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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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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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吴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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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
王义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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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吴锋、李小林 |
调查日期 |
2024年0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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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人员 |
黄俣、连明宇 |
采样日期 |
2024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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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签发日期 |
2024年08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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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危害因素 |
总粉尘、二氧化锡、2-丁氧基乙醇、氟及其化合物、氟化氢、盐酸、氢氧化钠、碳酸钠、硫酸、磷酸、乙二醇、对苯二甲酸、高温、噪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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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结果总结 |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铝合金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木粉尘5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100%;二氧化锡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2-丁氧基乙醇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氟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氟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盐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碳酸钠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磷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乙二醇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对苯二甲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噪声28个对象/工种,合格28个,合格率100%。 (2)粉尘/化学毒物检测情况:在本次粉尘/化学毒物检测结果中,作业现场的粉尘/化学毒物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XG1-2022)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3)物理因素检测情况:在本次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中,各工种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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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及建议 |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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