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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21

2024

-

08

中船九江海科内装有限公司年产船用中高端板材100万平方米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中船九江海科内装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西港区中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船舶配套产业园内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吴德生

项目名称

年产船用中高端板材100万平方米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中船九江海科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海科”)是2021年由中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与集团公司内外部相关单位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7000万元人民币。

   按照中国船舶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集团公司建设大型豪华邮轮产业的决策和中船九江海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公司)“2336”战略规划部署,在前期调研、商洽的基础上,注册成立了中船九江海科内装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高端船舶内装材料生产线,    在满足国产大型邮轮内装板材配套的基础上,做强集团公司内装材料研制和产业化能力。

   以新成立中船海科为平台开展船用中高端板材生产能力建设是落实集团公司对九江公司“改革发展先行试验区”和“机电装备产业集聚区”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九江公司推进江西朝阳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船用板材业务升级发展,有利于江西朝阳淘汰现有落后板材产能、专注防火门/卫生单元业务、拓展船用家具等更高附加值业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项目负责人

丁立

现场调查人员

丁立、吴锋

调查时间

2024.04.28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吴德生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伍家强、刘丽/刘紫娟、刘冰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4.05.09~11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吴德生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照度、噪声。

检测结果显示无超标岗位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评审组

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