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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3

2024

-

07

江西蓝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企业名称

江西蓝天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联系人

陶振飞

项目负责人

雷萌萌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陶振飞

现场调查人员

雷萌萌、朱慧

调查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采样人员

伍家强、刘丽

采样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粉尘、碳酸钠、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矽尘3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66.7%;共检测碳酸钠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共检测氮氧化物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共检测二氧化硫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共检测一氧化碳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共检测高温4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50%;共检测噪声13个对象/工种,合格5个,合格率38.5%。(1)供料机、制瓶机、包装机、打包机和传输线等设备运转时本身噪声强度较高;

(2)车间设备较为集中,同时运转时噪声源叠加形成强噪声源;

(3)设备陈旧,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强烈摩擦和碰撞使噪声强度变强;

(4)作业人员在岗接触时间较长。

高温超标原因分析:

(1)熔炉、熔融玻璃等热源未封闭隔热处理,作业人员直接接触;

(2)车间通风效果不佳;

(3)作业人员在岗接触时间较长。

粉尘超标原因分析:

(1)喂料处产尘设备较集中,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较严重,作业人员近距离直接接触;

(2)物料落差较大,产尘设备未密闭,二次扬尘的影响较大,日常管理中未及时湿式清理地面粉尘而产生二次扬尘;

(3)作业人员在岗接触时间较长。

结论及建议

(1)在生产条件允许时建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振动和噪声强度高的设备,建议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有效的减振装置;

(2)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适时添加润滑油防止机械磨损,减少因陈旧设备运转时松动产生的噪声;

(3)在生产条件允许时对于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供料机管理员、制瓶工、检验工、包装工、打包工等,根据生产工艺条件尽量缩短作业人员的作业时间;

(4)为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配发有效的防噪耳塞并督促正确佩戴;

(5)按要求对接触高强度噪声的岗位重点进行噪声职业健康监护,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对超标岗位重点进行噪声职业健康监护,建议1年进行1次噪声职业健康检查,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前对劳动者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6)在接触噪声作业点设置噪声警示标识、指令标识及告知卡。

高温超标岗位:

(1)注意车间通风,在车间适温处和休息室设风扇、移动式轴流风机、空调等空气调节设备;

(2)在生产条件允许时建议对热源封闭隔热处理;

(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尽量缩短高温天气近距离接触热源的作业时间和调整作息时间,合理避开高温时段进行作业:

(4)夏季为劳动者提供清凉饮品和防暑药品;

(5)按要求对高温超标岗位重点进行高温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作业场所高温检测;

(6)在接触高温作业点设置高温警示标识、指令标识及告知卡。

粉尘超标岗位:

(1)定期湿式清理地面粉尘,降低地面二次扬尘的影响;

(2)在生产条件允许时建议设配套负压除尘设施;

(3)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尽量缩短配料工近距离接触时间;

(4)为配料工等接触粉尘的岗位配发有效的防尘口罩并督促正确佩戴,尤其在投料作业时应按要求佩戴;

(5)按要求对配料工等岗位重点进行粉尘职业健康监护,定期进行作业场所粉尘职业病危害检测;

(6)在接触粉尘作业点设置粉尘警示标识、指令标识及告知卡。

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用人单位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