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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16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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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江西中红普林医疗制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银砂湾园区

联系人

詹火初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詹火初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

调查日期

2022年12月16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黄俣

采样日期

2022年12月21日

检测时间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3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四氯化碳、氯乙烯、二氯乙烯、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氯化氢、一氧化碳、照度、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聚氯乙烯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煤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四氯化碳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氯乙烯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二氯乙烯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氯化氢4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13个对象/工种,合格9个,合格率69%。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1)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2)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3)定期安排生产人员做职业健康检查。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 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