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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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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J202211J034彭泽县恒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彭泽县恒达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

刘炜

项目负责人

史庭祥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刘炜

现场调查人员

史庭祥

调查日期

2021年11月15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黄俣

采样日期

2022年11月21日

检测时间

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3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2年11月28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紫外辐射、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1)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总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呼吸性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锰及其化合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紫外辐射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6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66.7%。

(2)噪声超标原因分析:工种进行拧螺丝工序时所使用的手持式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音比较大;工种进行离心、加工钢筋工序时所使用的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音比较大。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给噪声超标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伤害;对高噪声生产装置,设置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定期安排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