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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025
-
06
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高纯氟化锂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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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
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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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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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高纯氟化锂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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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是由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赐材料”)的子公司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天赐”)于2021年9月23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注册的一家独资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江西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金砂湾园区。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石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锂离子电池制造中心,锂离子电池各种相关材料均已形成产业化规模。广州天赐是国内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主要的生产企业,在锂离子电池材料方面拥有很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 随着近年来新能源行业,特别是电动汽车的迅猛发展,作为电动汽车配套的锂电新材料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六氟磷酸锂是经过验证,目前市场上性价比最好,并得到普遍使用的电解液溶质。而氟化锂是六氟磷酸锂合成的主要原料,是影响六氟磷酸锂品质的关键因素。 围绕主营业务及行业,天赐材料形成了产业链纵向的稳定供应和横向业务协同的两大优势。内生式构建方面,天赐材料通过自产主要产品的核心关键原材料,持续创新完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构建循环产业链体系,获取持续的成本竞争优势。外延式投资方面,天赐通过并购具备核心客户或技术优势的公司,参股上游原材料供应商、横向协同产业链其他材料提供商,巩固和扩大天赐在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 未来低端重复的电解液产能将被淘汰,掌握核心电解质技术、布局上游核心原材料资源且拥有优质客户的企业将获得长足发展。天赐材料积极规划布局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的绿色材料循环产业园,通过收购方式获得未来发展用地和有用资产。天赐材料为搭建和完善价值链产业布局优势,实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增长。 本项目将为天赐材料改善产品结构、扩大企业规模、扩展市场提供有利条件;协助完成天赐新材料循环产业园的构建;同时,也能为天赐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还可以解决地方部分人员的就业问题,因此本项目不但对于企业的发展既具有积极的经济意义,同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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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朱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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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李小林、朱慧 |
调查时间 |
2024.9.4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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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伍家强、刘丽 |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
2024-9-9至2024-9-11 |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
李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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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他粉尘(碳酸锂)、氟化氢、氢氧化锂、氟化锂、二氧化、噪声等。 检测与测量结果:各工种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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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 九江天赐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5万吨高纯氟化锂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防护效果基本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通过综合分析和评价,项目单位在采取了本报告所提补充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正常生产过程中,作业工人实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内,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本项目噪声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噪声危害较大,针对噪声危害治理提出以下建议:(1)相关作业人员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须正确佩戴有效的护耳用品,并据其有效性定期更换;(2)须加强相关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检查科目必须覆盖纯音听阈测试,职业健康检查出现异常的须按要求进行复查,并调离相关作业岗位;(3)须加强对其设备的检维修,防止陈旧设备运转时因松动产生噪声强度变强;(4)设置隔离墙,减少高噪声岗位对低噪声区的影响。(5)条件允许,降低作业人员实际接噪时间。(6)在高强度噪声设备区域作业时不按规定佩戴护耳用品的应结绩效工资金考核挂钩。 2、针对高温危害治理的建议:(1)为防止工人职业性中暑,夏季高温季节作业时,对作业工人应供应含盐清凉饮料(含盐量为0.1%~0.2%),饮料水温不宜高于15℃,准备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此外还应保证高温作业人员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避免职业性中暑发生;(2)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调整高温作业劳动休息制度,降低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保证相关作业人员有适当的休息和调节时间; 3、本项目化学物从检测结果分析,虽未超标,但本项目部分化学物危害较大,针对化学物提出以下建议:(1)本项目主要岗位均接触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均在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化学物始终存在,由于存在个体差异性,企业也应重视接触化学因素相关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和职业健康监护。(2)相关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有毒化学品沾染皮肤和衣物,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防止毒从口入。(3)本项目化学毒物职业卫生检测结果均合格,职业防护设施也较合理、先进,生产设备均处于密闭状态,故本项目化学毒物职业危害重点在应急状况,建议企业加强日常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在册,并增设应急状况下化学毒物的个人防护应急设施,以利于及时取用。 4、企业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及《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完善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及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的健康体检。体检的危害因素包括所有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根据体检结果对作业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置。如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并进行妥善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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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组评审意见 |
修改后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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