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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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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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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白鹿新材料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九江白鹿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九江市德安县林泉乡

联系人

颜焱平

项目负责人

李小林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颜焱平

现场调查人员

李小林

调查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采样人员

连明宇、黄俣

采样日期

2022年11月01日

检测时间

2022年11月02日至2022年11月03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2年11月11日

主要危害因素

游离二氧化硅、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氧化钙、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用人单位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总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呼吸性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氧化钙4个对象/工种,合格4个,合格率100%,氮氧化物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硫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二氧化碳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噪声8个对象/工种,合格7个,合格率87.5%;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

噪声超标原因分析:窑炉运行及出窑工作时产生的噪音比较大,作业人员现场接触时间较长。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①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②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③高噪声生产装置附近设置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2)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3)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4)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