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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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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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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庐山啤酒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例如3M1110降噪耳塞,降噪值NRR29dBSNR31dB,本次噪声超标岗位最高8小时等效声级为93.6dBA,如噪声超标岗位正确佩戴降噪耳塞,其佩戴后噪声值可达到标准值85dB以下,同时减少接触程度

 

企业名称

九江庐山啤酒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工业园芳兰大道18号

联系人

虞乐

项目负责人

汪胜萍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虞乐

现场调查人员

汪胜萍

调查日期

2021年07月28日

采样人员

桂征东、汪玉华

采样日期

2022年09月20日

检测时间

2022年09月20日至2022年09月21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2年09月28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氨、硫化氢、噪声、照度、高温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谷物粉尘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化氢一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高温2个对象/工种,合格0个,合格率0%;噪声21个对象/工种,合格11个,合格率52.4%。

结论及建议

(1)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例如3M1110降噪耳塞,降噪值NRR:29dB/SNR:31dB,本次噪声超标岗位最高8小时等效声级为93.6dBA,如噪声超标岗位正确佩戴降噪耳塞,其佩戴后噪声值可达到标准值85dB以下),同时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2)高温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在车间内设置有效通风降温设施,并设高温告知卡及标明应急救援电话;

3)为作业人员配备降温防中暑物资,如藿香正气液、绿豆汤等。

(3)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