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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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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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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七彩颜料有限公司2022年定期检测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企业名称

九江市七彩颜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化工印染集控区

联系人

耿晓东

项目负责人

邹锦斯

企业陪同人员/联系人

耿晓东

现场调查人员

邹锦斯

调查日期

2022年09月22日

采样人员

桂征东、汪玉华

采样日期

2022年09月24日

检测时间

2022年09月24日至2022年09月26日

报告签发日期

2022年10月18日

主要危害因素

总粉尘、氯气、氯化氢、氢氧化钠、邻苯二甲酸酐、硫化氢、邻二氯苯、硫酸、氨、一氧化碳、高温、噪声。

检测结果总结

针对该企业作业人员进行的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共检测其他粉尘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氯气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氯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氢氧化钠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邻苯二甲酸酐2个对象/工种,合格2个,合格率100%;硫化氢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邻二氯苯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硫酸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一氧化碳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氨3个对象/工种,合格3个,合格率100%;高温1个对象/工种,合格1个,合格率100%;噪声9个对象/工种,合格8个,合格率88.9%。

结论及建议

噪声超标岗位:

(1)合理安排生产人员的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在噪声超标点作业停留时间;

(2)给岗位配备符合要求的降噪耳塞,减少接触程度;

(3)对高噪声生产装置,应设有警示标识及噪声警示说明。

其他合格岗位: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健委令第5号)的要求,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督促检、维修人员在进行检维修或处理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按要求佩戴好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或应急预案的要求作业,防止恶性职业卫生中毒事故的发生。

(3)个体防护措施: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应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要做到定时更换,并进行经常性地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