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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公示



09

2026

-

02

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120万吨钢渣粉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

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地理位置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联系人

张总

项目名称

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120万吨钢渣粉技改项目

项目简介

湖口普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该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4日。

为实现萍钢公司钢渣“零排放”和资源化利用、开拓钢渣微粉产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九江中冶环保资源有限公司)于2012年建成投产“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九江中冶环保资源有限公司)钢铁渣“零排放”九江项目160万吨/年钢铁渣复合粉生产线项目”。2021年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购九江中冶环保资源有限公司,同年江苏润天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租赁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及管理技术、产品开拓开发技术,对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九江中冶环保资源有限公司)钢铁渣“零排放”项目40万吨复合微粉项目启动技改项目建设,江苏润天建材(集团)有限公以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投资和经营主体,针对目前钢渣和冶炼固体尾渣总量超100万吨的现状,提出120万吨复合微粉磨线技改方案。

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利用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用地,在现有生产内容的基础上,通过技改原“九江方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九江中冶环保资源有限公司)40万吨钢渣项目”,同时新建一套复合微粉磨系统及配套原料储存、产品储存及散装设施,形成一条年产120万吨复合微粉处理生产线。本项目以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钢渣、尾渣为主要原料,同时加入外购晶种等材料,通过辊压机及球磨机组成的挤压联合开路粉磨系统生产钢渣微粉,以实现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侧为山林,南侧为山林,西侧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北侧为天赐新材料循环产业园。

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已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120万吨钢渣粉技改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编制了《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120万吨钢渣粉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120万吨钢渣粉技改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第5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7〕第90号)和《江西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原赣安监管职卫字〔2017〕9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预防、控制及消除职业病危害从而保护劳动者健康,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湖口普惠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九江市鑫洁生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120万吨钢渣粉技改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负责人

雷萌萌

现场调查人员

雷萌萌、丁立

调查时间

2025.7.2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总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连明宇、刘紫娟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5.7.8-10

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员

张总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矽尘、氧化钙、夏季高温等。

检测结果:各工种检测结果都为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企业在今后运行过程中应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个体防护措施到位,严格执行各项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落实本次提出的建议整改后,可达到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健康的目的。

建议:

1.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的要求,企业应安排作业场所有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评价,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保证个人防护用品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并在保证个人防护用品正常发放的前提下督促和培训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换,保证防护用品的有效性。

3.用人单位应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根据劳动者从事的工种和工作岗位,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评审组评审意见

修改后通过。